2016-06-12

2016.06.12

那些年,生活有夠荒唐。

預科住宿舍的幾個月,很愛跟同學們偷溜出去玩。瞓公園、睡石澳沙灘,和喜歡的人邊聊天邊看星星,擠在一起看日出。第一次幾個女生去disco觀摩,在舞池被水兵強親,嚇得我們花容失色。和同學的朋友邊喝酒邊唱K,直至打烊。有次跟同學去梅窩宿營,她帶了兩個男生,有一個他喜歡我,我喝醉了就抱著他睡,第二天他以為我是他女朋友,但其實我並不喜歡他。

預科班我的綽號是「水性楊花」,因為我跟太多男生混熟,自己班、隔壁班的都玩一堆,坐旁邊那個總愛跟我傳紙仔寫暗號,後面那個常借故叫我教他功課,還幫我在垃圾桶找戒子,有的寫信,有的偷牽。有一個勇敢的追求,我也很喜歡去他家玩、聊天、在天台抽雪茄,也喜歡他的狗,但我只想做他的好朋友。有一個常常呆呆的看著我,我也很喜歡跟他在一起,可是,我一腳踏兩船,不到三個月,我把他們都甩了,他們一個還可以回到舊女友身邊,另一個傷心了很久,最後寄情信仰。

大學時期,愛上喝酒,最喜歡lady's night,漆咸圍、蘭桂坊的酒吧下午剛開門,我們就去喝,專挑烈酒,voka lime, tequila pop, long island ice tea, black russia, white russia, tequila sunshine, dry martini, gin tonic...餐牌的酒類都喝過了,便直接請酒保調較。男朋友滴酒不沾,除了他很容易醉,也因為他要把我安全送回家。他對我非常體貼,把我放在手心裡寵,只是,我太愛玩,他有時候連他朋友也信不過,總愛吃醋。我沒有珍惜兩年多的感情,甩了他就去結婚。

他們大部份在傷心過後,也找到對的人。

我這半輩子傷害過的人太多,也感謝他們沒有因為憤怒而做了不堪切想的事。我能完完整整的活到今天,只能說是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