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當初買了iphone之後,就被它迷得神智不清,整天與它糾纏,由whatsapp、line到candy crush,既便捷又功能繁多,比黃大仙更有求必應。每天早上看新聞,出門聽收音機,與朋友相約,把相片放上臉書,午餐時回覆line、whatsapp及facebook,回家時在巴士上邊玩candy crush,邊聽台灣電台,睡前片刻也要上youtube逛逛,簡直玩物喪志!
對不起!我把書本都冷落了,
「三日不讀書,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難怪我變得越來越膚淺。
就在陽光明媚的日子,把書本從衣櫃(因為家裏地方淺窄,書櫃都讓給兒子用,我的書本只能躲於衣櫃)裏搬出來,抖抖塵,曬一曬,然後放在房間的當眼位置,好讓自己多親親書本的香氣。從《死後四十種生活》開始,重投閱讀的懷抱。
3 則留言:
埃瘋應該可以讀電子書!
用手看書變成"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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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丫, 我就是用它看"讀書好"雜誌,但屏幕太小, 看得眼酸 @@
新鮮人
對, 在車上拿一本書看的人, 也變了"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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