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8

出任陪審員抽選

身邊有多少人曾任陪審員?你自己曾否擔任陪審員?曾擔任多少次呢?

我最近"又"接到高等法院的信件,下個月某天要到金鐘一倘,希望只是一倘好了。自問對這種公民責任,不感興趣,第一次還好,有新鮮感,第二次就很困擾。可惜,這不是興趣,是義務。2007年一名被選中的陪審員,因為頻頻請病假,並佯稱在大陸遇上交通意外,單方面發出傳真拒絶繼續擔任,而最後被法官裁定他藐視法庭罪成,判監三星期,成為首名被判監的陪審員。法官在庭上重申:"陪審員是一項別無選擇的任務,一旦當選,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則不能解除或私下辭退職務。

想獲得豁免,別妄想!

3 則留言:

the inner space 說...

哈哈哈哈受薪階級相信比較接受被選當陪審員當是放假不用上班雇主照支付薪金。不過老闆和自僱人士被選當陪審員就沒有incentive吧!

樂遊 說...

我聽人講此項公民責任可以係幾費時的

macy 說...

space

真的沒動力吖 =,=

樂遊

是吖, 跟本不知道自己要用多少時間, 工作上也只能作最壞打算. 最慘是沒選擇, 不可推辭!